考研分享站硕士研究生报考院校系列介绍【五】(考研保研分享交流会)

“百围之木,始于勾荫;万里之途,起于跬步。”没有等出来的成功,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所有成绩的取得,无不源于点滴日常的努力。
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点覆盖了除军事学和医学以外的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中,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并列全国高校第19位。
师资力量、人才培养、考研方向
1、师资力量
东北大学理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东北大学理学院。东北大学复名后,于1994年9月在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力学部基础上恢复组建理学院。学院现有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力学系4个基层学术组织,教职工22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4人,教授54人,副教授73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近五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发表sci检索学术论文1000余篇,获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教学成果奖、省级教改立项、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0余项,教师发表教改论文100余篇。
理学院学科建设成效显著,涵盖4个一级学科,具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物理化学、分析化学为辽宁省重点学科。化学学科已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排名全球前1%的行列,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有“液晶功能高分子科学与工程”、“流动分析与装备”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微流控芯片与流动分析”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院设有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光电子科学与传感技术)、应用统计学、应用化学、工程力学6个本科专业。
2、人才培养

考研分享站硕士研究生报考院校系列介绍【五】(考研保研分享交流会)插图

在历经近70年的发展历程中,化学学院“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办学定位为:一流化学学科和一流化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目标是跻身国内化学学科前20%行列。标志是: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培育出一定数量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出大量的优秀毕业生,其中有一批卓越化学教师和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产生出国际 的原创性成果,全球esi科技论文排名争取进入前千分之一。
东北大学理学院历史可追溯到1929年成立的东北大学理学院。东北大学复名后,于1994年9月在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力学部基础上恢复组建理学院。学院现有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力学系4个基层学术组织,教职工22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4人,教授54人,副教授73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级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近五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发表sci检索学术论文1000余篇,获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省教学成果奖、省级教改立项、省“十二五”规划教材20余项,教师发表教改论文100余篇。
3、考研方向
更多参考:
http://yz.neu.edu.cn/2022/0916/c5933a218577/page.htm
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可报考规定专业(参见《专业目录》):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五)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网上报名时,此类考生须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在读”字样。)
(六)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 。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需将档案调至我校。
(三)学制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培养所在校区》。
(四)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5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zb@ne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历学籍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提供就读院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符合《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管理规定》及“研招网”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化学化工学院
一审 | 马思琪
二审 | 王一淇
三审 | 王宜鑫
排版 | 蒋蕙鸾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