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云南师范大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的…(中国推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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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

云南师范大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的

通 知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要求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校人才优势,推动云南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学校启动中国青年志愿者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招募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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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为了做好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招募、组织和管理工作,学校成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成员由校纪委、校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招生处、就业处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对外统称“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设副主任1名,由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老师担任。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推进和管理工作由校团委牵头负责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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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2019届应届毕业生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共计6人,推免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不占学院推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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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校内招募一批具备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于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到昭通市鲁甸县龙泉中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支教期间保留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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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申报者应为我校在籍的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满足:

(一)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达到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支教扶贫工作。

(四)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排在前50%以内,外语水平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

(五)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师大[2008]8号)文件规定,无故意欠费或恶意欠费情况。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一)热心公益,连续3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

(二)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学生;

(三)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的学生;

(四)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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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拔相关要求

(一)选拔流程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择优选拔”的原则,各学院要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工作。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确定候选人1—3名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参加学校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核。特别优秀者,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推荐学校参加笔试考核。

(二)时间安排

1.9月7日12∶00前,各学院在前期广泛宣传、公开报名、院内选拔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213办公室)。

联系人:郑伟俊 胡 旭 电话:0871-65912606

上交材料清单:

(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前三年综测成绩及排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学生处公章);

(3)前三年专业课成绩及排名登记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证明材料(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云南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可先提供传真件,后补交原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8)个人详细经历。

2.9月8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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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9点,统一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范围为:青年工作常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前18名进入面试考核。

3.9月9日上午9点,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09会议室集中选拔面试,确定拟推免人员,上报学校拟推免名单(含递补)。

4.9月10日,拟推免人员(含递补)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并提供体检材料。

5.9月13日前,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10月上旬,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材料上报共青团云南省委和共青团中央。

(三)相关要求

1.以上环节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学生一经确认录取,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同时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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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

(三)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四)志愿者完成服务任务后,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并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五)团中央将在当年全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中,对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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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从候选人中以最终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四)对在服务期间表现突出的志愿者个人及集体,纳入学校共青团系统评优表彰体系。对于特别优秀的,由学校项目办向上级组织推荐申报市级、国家级志愿服务荣誉。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团委代章)

2018年9月2日

附件

附件1: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协议书

附件3: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附件4:云南师范大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家长意见书

通知及附件下载后台回复“研支团”即可。

编辑 / 彭园睿

素材 / 校团委

审核 / 彭园睿 刘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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