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来榕工作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到这么多政策(相关政策全文…(背包胸口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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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应届博士选调生来榕工作新政↓↓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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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应届博士研究生来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适用对象

通过省委组织部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平台,从全国重点建设高等院校报考到福州市工作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二、相关政策措施

(一)应届博士选调生享受政策

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录用为博士选调生,并与所在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在所在单位至少服务2年以上,在福州市范围内服务5年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

1. 职数使用。对急需博士选调生的单位,若科级非领导职数不足,可由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根据职数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或全市统筹调剂的职数范围内适度调整。

2. 转正定级。博士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及时予以转正定级,原则上应确定为主任科员。特别优秀的,可以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3. 后备管理。博士选调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均纳入我市后备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予以跟踪管理、重点培养。

4. 素质培训。将博士选调生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博士选调生参加工作3年内至少参加一次不短于2个月的脱产学习;选派参加中央和省级培训、出国培训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 挂职锻炼。定期选派博士选调生挂职锻炼。对分配在市直机关工作的博士选调生,在工作满2年后即可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为1至2年,挂职期间原单位待遇保留不变。

6. 安置补助。市财政给予每人安置补助费15万元,分5年发放。

7. 住房保障。所在单位有条件的应予以 助解决住房困难。如所在单位无法提供相关保障的,可提请市委组织部参照《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 助协调租住、购买人才公寓。

8. 亲属优待。外地来榕工作的博士选调生的配偶可随调随迁,并在就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妥善安排。子女入园或入学,可选择教育部门推荐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二)其他应届博士研究生享受政策

对于未录用为应届博士选调生的,鼓励其到福州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3年以上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1、租房补贴。自行租房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购买人才公寓。参照《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可享受购买90m2人才公寓和人才公寓销售价格30%的市级一次性货币购房补贴。

3、人才配套补贴。参照《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给予每人20万元的人才配套补贴,分3年发放。

4、企业聘用补助。符合《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省级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市级按照省级补助三分之一予以配套补助。

5、子女入学优待。子女入园或入学,可选择教育部门推荐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6、配偶随迁安置。参照《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暂行办法(试行)》,采用“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就业”和“发放配偶随迁安置补贴”两种方式解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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